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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日报分立公告样稿

标签: 2017-05-27 

分立公告
四川××有限(责任)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分立四川××有限(责任)公司与四川××有限(责任)公司。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前往成都市××区×街×号向四川××有限(责任)公司申报债权。
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四川××有限(责任)公司承继,四川××有限(责任)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
特此公告
联系人: 电话: ×年×月×日 合并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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