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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春华遗失声明

标签: 2017-05-23 

遗失声明


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: 产权人陈春华,不慎将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118号2幢1 单元2层2号的房屋产权证遗失,产权证号:00347610,现声明该 房屋产权证作废,并向你局申请办理产权证补证登记,若申请不 实,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,概与你局无关。 声明人:陈春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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